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能够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

(二)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公司控股股东能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没有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目前有独立董事3名,占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制度开展工作,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

(四)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5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召开监事会会议;公司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投融资等事项、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有效的监督。

(五)关于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逐步建立了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了完善的绩效考评机制,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指标挂钩,经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七)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已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的管理,接待股东的来访和咨询;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获得信息的公平机会。

(八)关于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设立了审计部,配置了3名审计人员,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济运行质量、经济效益、内控的制度和执行、各项费用的使用以及资产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公司治理规范。

附:《万丰奥威可持续供应链政策》